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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操作规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20  浏览次数:14
核心提示:一、用户提供的资料1《邯郸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采购计划表》2、详细技术要求,内容包括: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详细技术参数、

一、用户提供的资料

1《邯郸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采购计划表》

2、详细技术要求,内容包括: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详细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功能与作用的详细描述及预算金额等。

3、如属工程类采购,还需提供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造价部门编制的预算书。

4、资金落实证明。

5、需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书面证明。

二、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2、《**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

3、《**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19号令);

4、《**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20号令);

5、《邯郸市**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三、办事时限

10个工作日以内,

四、办事程序

1、用户提交《邯郸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采购计划表》、详细技术要求、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造价部门编制的预算书及资金落实证明。报邯郸市**采购办公室审批。

2、采购中心组织单一来源采购,并确定预中标供应商;

3采购中心在“邯郸**采购网”上公示预中标结果3-7个工作日;

4、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采购中心签发“单一来源中标通知书”;

5、用户与中标供应商签定**采购合同,采购中心鉴证;

6、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7、用户与中标供应商履行**采购合同;

8、采购中心监督合同的履行;

9、由用户或采购中心组织合同验收;

10、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结算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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