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共抽检33家企业的63台锅炉,测试工作依据(国标)GB/T10180-2003《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进行,结果显示不合格的锅炉有7台,其中严重不合格的有4台,待提高的锅炉有24台,合格率为50.8%。
浙江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处具体经办人顾宏波介绍,对测试结果偏离合格指标较大的锅炉,由测试单位书面将结果通报给制造单位,同时发函给这些单位,要求对测试结果进行确认,如有异议书面可提出复测申请,最后只有一家企业申请复测,复测结果与原测试结果基本相同。
“这些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被要求停止生产和整改,否则不得进入浙江市场销售。”顾宏波说。
浙江省质监局此次通报了四家严重不合格的锅炉产品型号及其制造单位:河北永昕锅炉有限公司,型号LSC0.95-0.7-AII;溧阳市兴荣锅炉有限公司,型号LSG0.1-0.09-WI;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川釜锅炉厂,型号LSG0.16-0.39-AⅢ;广州市贵鹏热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型号LSS0.75-0.7-Y。这些严重不合格的锅炉能效率与合格能效率相差20%-30%。
浙江是全国最大的锅炉消费市场,目前登记在册锅炉6.3万台,在用锅炉4.6万台,占全国的十分之一多,降低锅炉能耗是浙江省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