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泵讯】质检总局发布家用热水器质量安全风险提示
“超龄”燃气热水器的安全隐患:
1.热水器热效率降低,耗气量提高;
2.热水器结垢严重,换热速度减慢,还可能导致爆炸;
3.燃烧器结灰,喷嘴堵塞,不易打火,易引发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4.安全装置老化失效,存在燃气泄漏爆炸及烫伤等隐患。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组织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和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2006年以来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进行了总结,结果显示,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平均抽查合格率为87%,使用和安装不当是造成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
直排式燃气热水器早被纳入风险监控的“黑名单”,早在1999年,国家就已经明确规定:从1999年10月1日起,禁止生产浴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非浴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必须在产品上加贴警示性标签。
“国家标准明确规定,从售出当日起,使用人工煤气的快速热水器的判废年限应为6年,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快速热水器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
笔者从广州燃气集团官上得知,该集团建议市民立即更换直排式热水器,并在更换直排式热水器前禁止使用,安装使用安全性能高的平衡式热水器(平衡式热水器:烟气排至室外,所需空气取自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