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年度取暖期即将到来,为了避免出现因锅炉运行不善或人为造成的超标排放现象,延吉市于10月15日召开了加强取暖期锅炉管理工作会议。150余家供热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延吉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与供热企业签订了《锅炉污染防治责任书》。
近几年,延吉市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相继建设了延吉集中供热项目、东辰、荣祥、铁南、延大等区域集中供热项目,取缔了河北区域的大部分分散取暖锅炉。同时,针对分散供热锅炉采取了联片并网、锅炉改造、更换除尘设备等措施进行了改造。
为了避免出现“冒黑烟”等超标排放现象,责任书对供热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若供热单位未经市环保局批准擅自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或者由于管理不善、司炉人员违规操作,致使锅炉不能正常运行,出现超标排放污染物现象,市环保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供热单位整改,还将处以供热方5万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