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时间:(2010年5月18日—— 2010年5月24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10-66556756,66556429
三、电子信箱:E-mail: lian.jun@mep.gov.cn
四、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邮编:100035
五、联系人:连 军 李元实
环境保护部关于2010年5月份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公示的项目名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1 |
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000吨/年电子级多晶硅增资扩建项目 |
2 |
上海中石化三井化工有限公司12万吨/年双酚A(BPA)项目 |
|
3 |
华能白杨河电厂2×300兆瓦级以大代小供热机组工程 |
4 |
辽宁康平坑口发电厂2×600兆瓦机组新建工程 |
|
5 |
天津北疆发电厂新建项目一期2×1000兆瓦机组工程 |
6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技术改造项目 |
|
7 |
苏州港太仓港区武港码头工程 |
8 |
湖南省常德至吉首高速公路 |
|
9 |
晋江燃气(LNG)电厂1#、2#机组工程 |
10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500万吨/年完善配套改造项目 |
|
11 |
连云港市金囤农化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多菌灵原药、200吨嘧霉胺原药、300吨噁草酮原药搬迁项目噁草酮原药部分 |
12 |
山西省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公司新建2×135兆瓦煤矸石发电厂 |
|
13 |
华能莱芜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
14 |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4万吨/年硫酸法金红石钛白工程一期2万吨/年生产线部分 |
|
15 |
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华能金陵电厂)二期工程(2×1000兆瓦级)1#机组 |
16 |
马鞍山第三发电厂一期(2×600兆瓦)机组 |
|
17 |
南京热电厂“上大压小”(2×600兆瓦)燃煤供热发电工程1#机组 |
18 |
上海华电望亭发电厂改建工程(3#机组) |
|
19 |
中国铝业公司河南分公司氧化铝厂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工程(原中国长城铝业公司氧化铝厂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工程) |
20 |
上海天原集团华胜化工有限公司烧碱项目及聚氯乙烯项目(烧碱、二氯乙烷部分) |
|
21 |
新疆罗布泊钾肥基地年产120万吨钾肥项目 |
22 |
云南三环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原云南三环化工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磷铵项目一期工程 |
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000吨/年电子级多晶硅增资扩建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6000吨/年多晶硅生产装置,氢气制备和净化等辅助设施,以及变配电、循环水站、冷冻站、高纯水站、空压站、制氮站、原料堆场、产品仓库、净水站、给排水、污水处理站等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建设单位: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经济开发区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45亿元,环保投资2683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96%。
环评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宜兴程式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常州凯灵净化设备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南通四建、沛县防腐保温工程总公司
工程建设情况:本项目2008年3月开工建设,2008年12月主体工程竣工。2008年12月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核准该项目试运行,因受金融危机和该公司2009年度整体经营计划调整影响,经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同意,试生产期延长至2009年12月。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废气:本项目工艺废气包括硅尘含尘废气、工艺废气、多晶硅后处理破碎含尘废气和酸洗尾气洗涤塔废气。硅尘含尘系统废气,经布袋除尘回收硅粉,再通过水喷淋后高空排放;工艺废气采用二级碱液(10%石灰乳)进行喷淋处理;多晶硅后处理破碎含尘废气,进酸性废气洗涤塔处理;酸洗尾气,收集后经碳纤维吸附和石灰水碱液喷淋处理。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以及初期雨水等。生产废水主进厂区废水处理站经中和、沉淀、调节pH后排入徐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徐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经排水地沟收集,送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期雨水、工艺装置及罐区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经厂区清下水管网排入开发区雨水管网。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主要采用安装消音、减振装置,以及利用绿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防治。
固废:废吸附剂、废脱氧催化剂定期由供货商回收利用;收集的硅粉送供货商提纯;精馏残渣由公司回收,循环利用;酸洗废液由徐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理;污泥由徐州澳星水泥有限公司利用;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有组织排放:含尘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粉尘、工艺废气碱液喷淋塔排气筒出口中氯化氢、酸洗废气排气筒出口中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氮氧化物的厂界下风向测点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公司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氟化物、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总排口(废水接管口)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氟化物、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均满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循环冷却水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口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氟化物、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3、噪声
厂界所监测的4个噪声测点昼间等效声级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工程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一般固废主要是气液分离器产生的废吸附剂(20吨/次,1年1次)、脱氧器产生的废脱氧催化剂(1.4吨/次,3年1次)、干燥剂产生的废吸附剂(1.6吨/次,3年1次)、原料加料系统收集的废硅粉(277吨/年)、、硅芯制备及产品整理工序产生的废硅粉(30吨/年)、污水处理产生的剩余污泥(1233吨/年)、生活垃圾(184吨/年),危险废物主要是三氯氢硅精馏工序产生的精馏残渣(2024吨/年)、酸洗工序产生的酸洗废液(10.4吨/年)。各种废吸附剂、废催化剂定期由供货商回收利用;收集的硅粉送供货商提纯;精馏残渣由公司回收,循环利用;酸洗废液由徐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理;污泥由徐州澳星水泥有限公司利用;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放总量:粉尘0.151吨/年、氟化物3.30×10-2吨/年、氮氧化物1.27吨/年、氯化氢5.23×10-2吨/年;废水量45.54万吨/年、化学需氧量10.02吨/年、悬浮物3.64吨/年、石油类0.05吨/年、氨氮0.29吨/年、总磷0.04吨/年,上述总量均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上海中石化三井化学有限公司12万吨/年双酚A(BPA)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项目在厂内建设年产12万吨BPA生产装置,配套建设控制及配电室、储罐区、成品仓库、降压站、循环冷却水系统、废水处理设施、工艺废气焚烧炉、计量站、停车场等辅助设施,公用工程依托上海化学工业区。产品原料来自上海化工区C1地块的孚宝港务有限公司的仓储设施,相距约500米,产品由区内干道经城市高速公路网向目标市场输运。
建设单位:上海中石化三井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天华路51号
工程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8.9655亿元,环保投资1537万元,占总投资的1.71%。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7年4月开工建设, 2008年10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单位:中石化上海石油化工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石化工集团第十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区预处理达到达到上海化学工业区中法水务公司接管标准后,再经化工区中法水务公司处理达标后深海排至杭州湾。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等无机废水排至上海化学工业区专用的无机废水管道,最终通过深海排放管线排入杭州湾。生活污水直接排至上海化学工业区生活污水管,经化工区中法水务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本项目反应单元催化剂的更换废气经洗涤塔除去苯酚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造粒单元循环氮气含有微量苯酚经袋式过滤器及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至15米高的排经气筒外排至大气;回收单元工艺尾气主要污染物为苯酚和丙酮,经集气后送危废焚烧炉进行烧却处理;焚烧炉主要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BPA焦油和废丙酮,以及含苯酚和丙酮的工艺尾气,烟气经35米高烟囱排放;非正常工况下回收单元安全阀起跳后产生的事故排气汇入高化公司20万吨/年苯酚丙酮装置的火炬系统烧却后排入大气;储罐均采用拱顶罐加氮气密封。
本项目原料回收单元苯酚提纯塔产生的副产物BPA油和丙酮提纯塔塔顶产生废丙酮,送危废焚烧炉烧却。造粒单元振动筛和过滤器以及装置检修时产生的BPA块、粉末在工艺系统中回收。反应单元的废催化剂、废润滑剂、废活性炭和废水装置收集分离的污油,均送化工区有资质的太古升达废物处理公司处理。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机泵、鼓风机、蒸汽放空管道等。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电机加隔声罩,采取消声器、隔音罩等措施,通过提高设备的自动化水平,减少操作工的接触时间。
有机废水及无机废水出口各安装一套废水在线监测仪,焚烧炉烟气出口安装一套烟气在线仪。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有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反应工段催化剂的更换废气排气筒及造粒工段循环气排气筒出口废气中酚类、甲醛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焚烧炉排放废气中的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符合(GB18484-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焚烧量300~2500千克/小时的标准要求,苯、甲苯、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无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下风向边界各监测点非甲烷总烃、酚类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排放标准限值,1#测点甲醛超标,超标0.09倍,其他测点甲醛达标;各监测点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乙苯、丙酮无组织排放最大监控浓度分别为未检出、0.210毫克/升。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有机废水(中和池)出口 pH、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挥发酚、甲醛、乙苯、苯酚、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中法水务污水厂》纳管标准;总有机碳、双酚A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101毫克/升、11.3毫克/升;无机废水出口 pH、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挥发酚、甲醛、乙苯、苯酚、石油类、总有机碳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表4二级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小于60毫克/升);双酚A最大日均浓度0.0144毫克/升;生活污水排口pH、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甲醛、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乙苯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表4三级标准;总有机碳最大日均浓度18.7毫克/升;雨水(东北、东南)排口pH、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甲醛、总有机碳、石油类、动植物油、乙苯、挥发酚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表4二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3#测点昼夜噪声,5#、6#测点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1#、2#、4#测点昼夜噪声,5#、6#测点夜噪声均超出标准限值,最大超标14.2分贝。
4、固体废物
项目年产生固废约5214.23吨,均为危险废物。包括12万吨/年双酚A装置产生振动筛的双酚A块5吨/年、造粒塔袋式过滤器的双酚A粉末400吨/年,均处理后回送系统;装置产生的BPA焦油4514吨/年、废丙酮33吨/年,送本厂焚烧炉焚烧处理;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255吨/年、废活性炭2.23吨/年、废双酚A 5吨/年,均送化工区太古升达公司处理。废润滑剂、废水预处理产生的浮油目前未产生,拟送化工区太古升达公司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氮、挥发酚排放增加量分别为:38.50吨/年、0.163吨/年、0.177吨/年、7.86吨/年。
华能白杨河电厂2×300兆瓦级以大代小供热机组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包括建设2台1025吨/小时燃煤锅炉和2台300兆瓦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除尘、脱硫、脱氮系统。主厂房(锅炉房、汽机房、煤仓间)、烟囱(高210米,出口内径6.4米)、干除灰系统(气力输灰系统及3座2255立方米灰库)、炉底除渣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空压机房、储煤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利用城市污水的中水回用设施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灰场与原工程共用。
建设单位:华能白杨河电厂
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26.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3200万元,占总投资的16.30%。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2008年6月开工建设,2009年12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山东大学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锅炉烟气经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和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后,经210米烟囱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设有在线监测装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产生的各类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达标处理后回用。项目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加装隔音罩和消声器等防治措施。产生的粉煤灰、煤渣和石膏等固体废物均外卖进行综合利用。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
(1)有组织废气
6#、7#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及烟囱烟气黑度<林格曼1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无组织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 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氨区氨无组织最大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二)废水
循环水池排水口废水中各监测因子的日均值浓度均符合执行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 8978-1996)二级标准和参考标准《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656-2006)表4一般保护区域标准的要求。
灰场地下水各监测点位2天4次各监测因子的监测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Ⅲ类标准的要求。
(三)噪声
厂界昼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 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夜间厂界噪声2#~6#测点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 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东厂界1#测点噪声超标,超标范围1.1 分贝~1.9分贝,超标主要原因是本期工程风机噪声所致。
敏感点北厂界北神头村测点、东厂界土门头村测点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废
本期工程全年灰产生量约29.6万吨,渣产生量约5.3万吨,脱硫石膏9.43万吨。全部由白杨河电力实业总公司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经核算,本期工程全年烟尘排放量为250.9吨/年,符合山东省环保局环评审查意见烟尘排放量不高于444.9吨/年的要求,削减177077.1吨/年;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209.2吨/年,符合山东省环保局环评审查意见二氧化硫排放量不高于1489.2吨/年的要求,削减34407.8吨/年;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987.3吨/年,削减3060.7吨/年。
原有工程全年烟尘排放量为330.5吨/年,因此全厂全年烟尘排放量合计为581.4吨/年,符合山东省环保局环评审查意见全厂烟尘排放量不高于899.47吨/年的要求;原有乙站工程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30.5吨/年,因此全厂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合计为2729.2吨/年,符合山东省环保局环评审查意见全厂二氧化硫排放量不高于2940.937吨/年的要求,同时也符合山东省环保局总量指标批复全厂二氧化硫绩效排放量不高于4867.5吨/年的要求。
辽宁康平坑口发电厂2×600MW机组新建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2台600兆瓦燃煤发电机组。
建设单位: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47.1亿元,环保投资7.5亿元,占总投资的15.9%。
工程建设情况: 2006年7月30日开工,2008年9月完工,受送出线路的制约,两台机组于2009年8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东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国电龙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锅炉烟气除尘采用五电场静电除尘器,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锅炉燃烧采用低氮技术,减少氮氧化物的产生;2台锅炉烟气合用210米高烟囱排放。
循环冷却水补水等工业用水来源为沈阳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再生水,以三台子水库作为备用水源。锅炉补水及生活用水由康平县自来水公司供给。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进行处理。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包括化学酸碱废水处理系统、输煤系统废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锅炉清洗水处理系统4个子装置系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均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循环冷却水排水部分回用于脱硫系统、输煤冲洗系统和除渣系统,其余270吨/小时排入八家子河。
各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新建孙白窝堡灰场,灰渣综合利用率为52.3%,其余灰场堆存,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
三、验收监测结果
(1)1#、2#锅炉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及烟囱烟气黑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2)循环冷却水pH值范围为8.54~8.64、符合《辽宁省污水与废气排放标准》(DB21-60-89)中污水排放标准中新扩改二级标准要求。余氯日均值范围为0.71~1.06毫克/升。
地下水pH范围值、总硬度、氟化物、挥发性酚最大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值要求。
(3)厂界噪声昼、夜间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该项目外排烟尘670吨/年、二氧化硫762吨/年,固体废物0吨/年,均符合沈阳市环境保护局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天津北疆发电厂新建项目一期2×1000兆瓦机组工程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2×1000兆瓦超超临界燃煤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了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和建设日产10万吨淡水的海水淡化工程,留有再扩建的条件。
建设单位: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市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112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11.2亿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0%。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7年7月开工建设,2009年11月投入试生产。除尘、脱硫系统同步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东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天津电力建设公司、北京博奇工程有限公司、东北电建一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期工程采用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治理锅炉排放烟气。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粉煤灰和炉渣,全部综合利用。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1#和2#炉出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监测值和烟囱烟气黑度均符合天津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03)中火电厂(站)改扩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颗粒物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共布设8个噪声监测点,厂界环境噪声昼、夜间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总量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平均运行5500小时计算得出,本期工程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分别为385吨、1232吨、12100吨。烟尘、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均满足天津市环保局批准的总量指标要求。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技术改造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拆除原一期工程的4台35吨/小时链条炉和3台6兆瓦抽凝式供热发电机组及配套厂房、脱硫除尘设施、10千伏配电等设备,在该场地上新建2台130吨/小时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2台1.2万千瓦背压式供热机组,总装机容量为2.4万千瓦。同步建设2套烟气静电除尘+布袋除尘系统、2套炉内添加石灰石脱硫+炉后半干法脱硫设施系统以及2套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另配套建设干排灰、干除渣系统,保留可利用的烟囱、输煤系统、废水处理等公用设施。
建设单位: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小港联合开发区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投资229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65.8万元,占总投资的11.6%。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8年5月开工建设,2009年5月开始试生产。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浙江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浙江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诸暨嘉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输煤系统冲洗产生的含煤废水、膜处理浓水、过滤器反冲洗水、空压机产生的含油废水、锅炉定期排放水和生活污水等,各类废水经分类处理后回用,多余部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甬江入海口。工程新建2台机组产生的烟气经配套的炉内喷钙脱硫+静电除尘+炉外半干法脱硫+袋除尘器除尘装置后,由2座高度分别为104米(2#锅炉)和120米(1#锅炉)的烟囱排放。工程除灰系统按灰渣分除、干除渣、气力除灰,除灰系统在原有1座粗灰库和2座细灰库基础上新建1座渣库和1座脱硫灰库;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灰渣和生活垃圾,锅炉灰渣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1) 1#锅炉除尘器出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监测值及120米烟囱出口林格曼黑度均符合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3时段的相应限值。
(2) 1#锅炉除尘器出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监测值及104米烟囱出口林格曼黑度均符合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3时段的相应限值。
(3) 1#碎煤室、渣库库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最大值均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符合标准要求。
(4)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1) 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水水质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二级标准要求。
(2) 工业废水排放口排水水质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总磷、氟化物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二级标准要求。
(3) 雨水排放口排水水质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总磷、氟化物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
本工程灰渣年产生量约为4.86万吨,其中粉煤灰约3.14万吨,脱硫灰5560吨,炉渣1.16万吨。灰渣全部销给宁波北仑天路建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用于制砖、做水泥熟料掺加剂等。
4.污染物总量控制
新建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烟尘27.6吨/年,二氧化硫<6.42吨/年,氮氧化物711吨/年。二氧化硫、烟尘排放总量符合浙江省环保局环评初审意见的总量控制指标。
苏州港太仓港区武港码头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建设20万吨级和15万吨级矿石泊位各1个,5000吨级长江分节驳装船工程泊位4个,建设泊位长度1095米,设计年吞吐量为3000万吨/年。工程建设候工楼、行政办公楼、宿舍等配套设施。
苏州港太仓港区五期围滩吹填工程在太仓市长江下游白茆沙南水道的右岸、荡茜口闸以下约1.2公里的岸线范围内形成陆域123.02万平方米。
建设单位:太仓武港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太仓港
工程投资:太仓港区武港码头工程及太仓港区五期围滩吹填工程实际总投资18.3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630.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0%。。
工程建设情况:苏州港太仓港区五期围滩吹填工程于2004年12月开工,2005年12月完工。苏州港太仓港区武港工程于2007年11月开工,2009年5月完工。
环评编制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计施工单位:交通部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宁波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农业部东海区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苏州港太仓港区武港码头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了防尘、降噪措施。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和含矿污水一起经生产污水站处理后回用于降尘和绿化。港区建立各类应急预案,与地方政府、海事部门形成有效的应急联动机制。
三、验收调查结果
(一)生态影响
五期围滩吹填工程取砂全部用于吹填,无外抛。围堤吹填施工期安排合理,围滩工程结束后对临时用地进行了平整和植草绿化处理。
武港码头工程在生活区、办公区、堆场、道路两侧等地进行绿化,总绿化面积11.5万平方米。建设单位于2007年至2009年委托太仓市渔政管理站进行了3次增殖放流,放流资金共70万元。
(二)水环境影响
工程设置了1套生产污水处理站,1套油污水处理设施、2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港区各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及绿化,不外排。验收监测表明,处理后的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城市绿化标准。
验收监测,工程附近长江水质除项目长江上游氨氮略有超标外,各监测项目均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Ш类标准。
(三)声环境影响
武港码头工程选用低噪设备,对各类水泵和风机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疏港公路由地方政府投资建设,不含在武港码头工程内,武港码头工程矿石全部通过水路运输,不通过疏港公路转运。
验收监测表明,厂界噪声昼、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对应标准要求,最近的敏感点庵弄村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四)大气环境影响
工程设置封闭的矿石输送廊道及转运站,对矿石输送的各个节点设有自动控制的喷水抑尘设施,转运站设置了6套除尘装置,对矿石粉扬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
根据监测结果,本工程运营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扩散到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类区标准;燃油锅炉排放的污染物能够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的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
建设单位采纳调查报告建议,在港界设置常规大气颗粒物监测点,与太仓环境监测站签订了2010年度常规大气委托监测合同。
(五)固体废物影响
船舶垃圾由太仓万事达船务贸易有限公司负责密封收集、分选、检疫与消毒处置;散落矿粉回收处理,陆域生产垃圾与生活垃圾均由浮桥镇金浪环境卫生管理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垃圾由太仓市柯林固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湖南省常德至吉首高速公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南省常德至吉首高速公路
建设内容:项目起点起于常德市斗姆湖经许家桥、桃花源、郑家驿、杨溪桥、于太平铺进入怀化市沅陵县,再经沅陵官庄、楠木铺、马底驿、凉水井、麻溪铺过舒溪口后进入湘西自治州,于泸溪县武溪镇跨沅水,然后经冼溪、潭溪、于河溪进入吉首市,在吉首城区乾州跨越G209及焦柳铁路到达本项目终点林木冲,全长223.75公里。
建设单位:湖南省常吉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常德市鼎城区、桃源县、怀化市沅陵县、湘西自治州泸溪县、吉首市。
建设规模: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实行全封闭、全立交控制出入,K4+118~K65+686段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K65+686~ K224+353段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
工程投资:实际工程总投资为106.489亿元,工程实际环保投资为20591.4万元,占总投资的1.93%。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湘西段于2004年5月18日开工建设,常德、怀化段于2005年9月1日开工建设,2008年12月18日正式通车试运营。
环评编制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验收单位: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
监测单位:怀化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基本落实了环评和初步设计中的各项环保措施,有效的控制了污染和减缓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了有效的降噪、防尘及水土保持措施。工程实施了护坡、综合排水、绿化等一系列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对取弃土场、拌合站和预制厂等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平整、绿化和复耕,对道路两侧、互通式立交区域、边坡进行了绿化,沿线设施的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验收调查与监测结果
1、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该公路建设期和营运期对沿线的动植物基本没有影响。工程永久占地1799.89 公顷,临时占地442.72公顷。修建涵洞357道、通道453处,对沿线区域农业生产和农业灌溉系统影响不大。公路的取土场和弃土(渣)场及其它临时占地均采取了平整绿化、改造成水塘或复耕等措施,减少了水土流失。公路挖方及填方产生的高边坡通过设置浆砌片石拱形护坡、浆砌片石护坡、护脚、护面墙、挡土墙等工程措施,以及边坡植草种树等植物防护措施,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较好。
2、声环境影响调查
① 实测车流量为5122辆/日,为近期预测交通量的49.8%,中期预测交通量的35.2%。
②本项目根据环评报告书的预测结果和项目施工图阶段的变化情况,对部分村庄采取了声屏障措施,本项目共设置声屏障21处,总长度3657米,总投资816.1万元。
③根据敏感点监测结果,在现有车流量的条件下,工程沿线敏感点均不超标,且有较大环境容量,声环境质量较好,本项目所有敏感点在达到工可中近期预测交通量的情况下,均未超出现行标准限值。
3、水环境影响调查
常吉高速公路路源水的排水系统完整,坡面生态防护有效充分,基本没有随处漫流和泥沙流失的现象。汇水的去向主要是自然水系、农渠,对沿线水质没有明显影响。
本项目各公路小区均设置有污水处理设备,经处理后,各公路小区污水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本项目涉及沅水特大桥1座,大桥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和处理系统,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对沅水造成污染。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
施工中各施工营地的生活垃圾均统一收集,运往指定地点处理。施工中产生的弃渣均统一运至弃渣场,已恢复绿化或复垦,恢复效果较好。
沿线服务设施均已修建了固定的垃圾中转站,签定了垃圾外运协议,垃圾运至当地垃圾场进行处理。
晋江燃气(LNG)电厂工程(1#、2#机组)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2台单套机组容量为350兆瓦级燃气轮机—蒸汽轮机联合循环机组(1#、2#),配套建设公用辅助设施。
建设单位: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晋江市
工程投资: 1#、2#机组工程总投资约2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2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96%。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7年5月开工建设;1#机组于2008年10月投入试生产,2#机组于2009年3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燃用清洁燃料(LNG),采用干式低氮燃烧器,烟囱高度为65米。工程产生的各类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排海。对各类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工程无灰渣产生。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1#、2#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均达到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复用水池废水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阴离子洗涤剂、总磷、动植物油监测值均达到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
雨水集水池(格栅后)中有少量排水:pH、悬浮物、石油类监测值均达到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的要求。
循环冷却水取、排水口日均温升最大为6.3℃,达到工艺设计指标的要求(8~10℃);出口余氯日均浓度最大值为0.12毫克/升,也达到工艺设计指标的要求(<0.2毫克/升)。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按照年运行时间4000小时计,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1#、2#机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09吨/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482.2吨/年; COD排放总量为3.13吨/年,余氯排放总量为24.6吨/年。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500万吨/年完善配套改造工程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改造常压装置由300万吨/年至500万吨/年;新建一套100万吨/年蜡油加氢裂化装置,并对原有催化裂化双脱装置进行扩能改造,利用原有催化裂化双脱装置集中处理干气、液化气;新建4万立方米/小时制氢装置、 30万吨/年DR非加氢精制装置、5000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及火炬系统一套;对储运及公用工程进行扩建改造。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市东南滨海新区大港区大港石化分公司原厂址内。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11.363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641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84%。
环评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华东勘察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公司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5年1月动工建设,2008年5月投入试生产。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各生产装置加热炉采用脱硫后的干气为燃料,制硫尾气采用加氢还原工艺处理后进焚烧炉燃烧;含硫废水经汽提出酸性气后部分回用于装置,部分与含油废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场处理,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少量排入氧化墉;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压缩机、风机进出口处加装消声器,空压机基础加减振、隔振元件,在通风系统加装通风消声器,站房内设置隔声室。废碱液送公司莱特助剂厂处理,处理后废水送污水场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有组织排放:常压换热炉、减压换热炉、蜡油加氢换热炉、制氢转化炉各烟道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最高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焚烧炉烟气中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65吨/小时燃气锅炉烟道出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林格曼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03)标准。
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最大监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硫化氢、甲硫醇、氨、臭气浓度一次最大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95)表1二级标准,CO最大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二级标准。
2、废水
制氢装置车间排水口镍最大日均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
总排口废水各项监测因子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3、噪声
西厂界昼间、夜间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工程实施后固体废物总产生量14156.619吨/年。其中废催化剂、精制剂属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710.589吨/年,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69.03吨/年,均委托天津威立雅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废碱液产生量为11977吨/年,采用高效生物处理技术处理,处理后废水去污水场。污水处理场污泥产生量400吨/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放总量:烟尘11.33吨/年,二氧化硫34.19吨/年、氮氧化物242.24吨/年、COD13.65吨/年,氨氮0.11吨/年,石油类0.10吨/年,其中二氧化硫及COD总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连云港市金囤农化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多菌灵原药、200吨嘧霉胺原药、300吨噁草酮原药搬迁项目噁草酮原药部分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年产300吨噁草酮原药生产车间及配套的辅助及公用工程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金囤农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镇内的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一期用地的东北角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70万元,占总投资的9.25%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7年5月开工建设,2008年8月竣工,2009年9月申请进行了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上海纺织工业设计院宜兴化工环保设备厂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上海纺织工业设计院宜兴化工环保设备厂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噁草酮生产车间酰化工段产生的氯化氢气体;环化工段产生的氯化氢气体、过剩的光气及光气中含有的氯气、二氧化碳及少量一氧化碳等杂质经车间预处理后入总吸收塔处理;精制过程中产生的含甲醇废气经捕集后排放。生产工艺废水、其他生产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排入污水站进行预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清下水一部分用作绿化用水,一部分回用作清洗用水,其余外排。光气合成废催化剂、噁草酮车间蒸馏废渣、离心残渣、废水处理中产生的残渣送送连云港铃木组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置;焦炭渣做建材外售;焦炭残渣卫生填埋;盐酸出售给连云港市中成化工;氯化锡溶液出售给柳州冶炼厂;污水处理站湿式氧化催化剂由催化剂生产厂家回收;办公、生活垃圾卫生填埋。
三、验收监测结果
1、 废气
(1) 噁草酮原药生产车间精制过程产生废气中甲醇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2) 尾破总塔出口废气中氯气、氯化氢、光气、甲苯、甲醇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3) 厂界无组织排放氯气、氯化氢、甲醇、光气、甲苯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 废水
(1) 公司废水处理站出口废水中SS、COD、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TOC、甲苯、苯胺类的日均排放浓度及pH值均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 “清下水”中SS日均排放浓度及pH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COD的日均排放浓度达到环评批复中要求。
(3) 接管污水的园区污水处理厂出口废水中SS、COD、BOD、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TOC、甲苯、苯胺类的日均排放浓度及pH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总磷的日均排放浓度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3、 噪声
项目4个厂界噪声测点昼间等效声级48.8~54.1分贝,夜间等效声级46.9~53.7分贝,昼、夜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昼间和夜间标准。项目周边无环境敏感点。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氯化氢 0.571吨/年、氯气 0.085吨/年、光气 0.020吨/年、甲苯 0.0153吨/年、甲醇 0.017吨/年,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4.77吨/年、悬浮物0吨/年、氨氮0.269吨/年、总磷0.0002吨/年、苯胺类0.0012吨/年、甲苯0吨/年,均符合江苏省环境保护厅预审意见中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山西省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公司2×135兆瓦煤矸石电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建设2×135兆瓦空冷凝式发电机组、 2×46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每台锅炉配置一套布袋除尘器,新建公用设施及环保设施等。
建设单位:山西省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公司
建设地点: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县城东部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1418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373.2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8%。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7年4月开工,2009年1月全部建成。经山西省环保局批准1#机组于2008年10月投入试生产、 2#机组于2009年1月投入试生产;配套的环保设施也同时投运。
环评编制单位:山西省环境科学院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主要环保设施包括: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布袋除尘设备;工业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输煤系统水浴除尘器;煤场喷淋设施,煤场挡风抑尘网;除灰、除渣设施;灰库、灰场设施;隔音降噪设施等。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排放
1#、2#锅炉排放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180米高烟囱出口烟气黑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Ⅲ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此次验收监测对输煤系统的煤矸石破碎除尘器抽测了1台,监测结果表明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2、废水
在监测期间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工业废水处理站出口各项污染物均达到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在监测期间全厂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在验收监测期间,西郊村地下水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三项;南坪村地下水总硬度、硝酸盐氮、氨氮、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五项均不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的要求,其余各项达标。与环评时地下水水质变化不大。
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除3#、4#测点噪声等效声级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限值要求外,其余测点全部超标,最大值63.6分贝,超标3.6分贝。厂界夜间噪声除4个测点的噪声等效声级全部超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限值要求外,最大值62.7分贝,超标12.7分贝。超标点外无居民。
4、 污染物排放总量
按实际监测结果计算,全厂烟尘、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分别为132.05吨、1705吨,均符合原阳泉市环境保护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氮氧化物的年排放量为882吨。
莱芜电厂2×300兆瓦燃煤供热机组扩建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2×300兆瓦级国产亚临界燃煤供热机组(#4、5机组),配置2×1025吨/小时亚临界煤粉炉。安装4台双室四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和两套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另配套建设煤场、输煤系统、除渣、灰系统以及工业废水、含煤废水、生活污水、脱硫废水及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各种消声装置等。
建设单位: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投资23.8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31亿元,占总投资的9.7%。
工程建设情况:2007年10月开工建设,两台机组分别于2009年2月和2009年5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工程产生的烟气经4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处理后由240米烟囱排放。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
(1)#4、#5锅炉脱硫塔出口监测两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03) 第3时段标准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664-2007)中第二时段B类标准要求。
(2)锅炉烟囱排烟烟气黑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03) 第3时段标准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664-2007)中第二时段B类标准要求。
(4)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两天监测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 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
(1)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污染物排放最高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及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599-2006)中一般保护区域的标准要求。污水经处理后回用。
(2)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出口污染物排放最高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及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599-2006)中一般保护区域的标准要求。处理后回用。
(3)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出口污染物排放最高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及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599-2006)中一般保护区域的标准要求。处理后回用。
(4)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出口污染物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及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599-2006)中一般保护区域的标准要求。重复利用。
(5)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出口污染物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及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599-2006)中一般保护区域的标准要求。处理后回用。
3.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4个点位, 3#、4#测点,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东厂界1#、2#测点,昼间监测范围在61.0分贝~64.5分贝之间,夜间范围在63.1分贝~66. 分贝之间,均超过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昼间监测超标范围在1.0分贝~4.5分贝之间,夜间监测超标范围在13.1分贝~16.2分贝;超标主要原因是本期工程机组运行产生噪声所致。
敏感点东厂界吊鼓山村村西、北厂界对仙门村村南共设4个点位,昼间监测范围在50.8分贝~58.8分贝,夜间3#、4#测点监测范围在42.6分贝~42.8分贝,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夜间1#、2#测点监测范围在61.4分贝~62.2分贝之间,均超过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超标范围在11.4分贝~12.7分贝之间,超标主要原因是本期工程机组运行产生噪声所致。
4.固体废物
本期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49.86万吨(其中灰约为30万吨、渣11.5万吨、脱硫石膏8.36万吨),该厂与建材、水泥等相关公司签订有长期的灰渣供需协议,100%综合利用。
5.污染物总量控制
污染物排放总量按年工作时间5500小时计算。
本期扩建工程全年烟尘排放量合计为438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793吨/年,符合“十一五”目标责任书中烟尘和二氧化硫指标要求。
原有一期(3×135兆瓦)工程烟尘排放量为148.0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合计为634.0吨/年,于2009年7月已关停。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4万吨/年硫酸法金红石钛白工程一期2万吨/年生产线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4万吨/年硫酸法金红石钛白工程一期2万吨/年生产线,配套建设酸解尾气、煅烧废气及含尘废气处理系统,以及除盐水站、循环水站、空压站等公用设施。
建设单位: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
建设性质:改扩建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2.2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8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4%。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6年10月29日开工建设,2007年10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各环保设施同时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攀枝花攀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建设2万吨/年生产线,主要包括:钛液工段、偏钛酸工段、煅烧、粉碎工段、后处理工段,配套建设酸解尾气、煅烧废气及含尘废气处理系统,生产废水利用原有污水站处理后,80%回用于本工程,20%回用于矿业公司,一般情况下不外排,但矿业公司检修时,将有20%的废水进入厂总排口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总排口。工程同步对原有2台15吨/小时锅炉除尘系统进行了改造,更换为水膜除尘器。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污泥、水洗后的泥渣(酸解泥渣)、绿矾、电捕焦油以及煤渣,污泥、沉降泥渣(酸解泥渣)、煤渣,其中绿矾外售给攀枝花雅鑫颜料有限公司排放量,电捕焦油送往攀钢煤化工厂处理,其他固体废物则排入原有专用渣场堆放。噪声主要来源于雷蒙磨机、汽粉机、各类风机、空压机等设备,工程均采取了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
废气:
锻烧尾气处理设施外排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
酸解尾气处理设施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硫酸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原料提升除尘器外排废气、原料粉碎除尘器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原料提升、原料粉碎、酸解尾气处理设施外排废气中颗粒物的等效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中间成品粉碎外排废气及气流粉碎除尘器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1#、2#锅炉除尘器外排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二类区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二氧化硫、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废水:
黑段车间排放口及水洗漂洗出口废水中总砷、总铬、六价铬日均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要求。
总排口废水中pH值及SS、COD、BOD、动植物油、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总氰化物日均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总砷、总铬、六价铬、总铅日均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要求。
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的pH值及SS、COD日均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总铬、总砷、六价铬日均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要求。
煤气站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的pH值及SS、COD、挥发酚、总氰化物日均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
噪声
各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点1#—6#昼间噪声测试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1#、3#、4#、5#、6#监测点夜间测试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受锅炉风机的影响,2#监测点夜间测试值超过标准的要求,超标2.0-2.5分贝,2#监测点厂界外100米内无敏感点。
固体废物
该生产线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污泥、酸解沉降泥渣、亚铁分离后的绿矾、锅炉及煤气站煤渣、煤气发生站焦油。
绿矾产生量为4.8万吨/年,外售给攀枝花雅鑫颜料有限公司;焦油产生量为1吨/年,送攀钢煤化工厂处理;污泥及煤渣产生量约为13.3万吨/年,均排入原有专用渣场堆放;酸解泥渣产生量为660吨/年,经水洗后送原渣场堆存。
水洗后酸解泥渣浸出液经《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鉴别,pH值为6.12~7.04,六价格、总铬、总砷、总铅均未检出,不属于危险废物。
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全厂粉尘、二氧化硫、COD年排放量均满足川环发[2001]485号文的要求,全厂烟尘年排放量超过川环发[2001]485号文的要求。
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1000兆瓦)1号机组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1×1030兆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锅炉蒸发量1×3100吨/小时),配套建设一个5万吨级煤炭进口泊位(兼靠7.5万吨级)和一个千吨级综合泊位(大件运输)、环保设施及公用辅助设施等。
建设单位: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工程投资:1#机组实际总投资为51.6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7.11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3.8%。
工程建设情况:2008年3月开工建设。配套码头工程于2009年9月建成;1#机组于2009年12月建成并通过168小时满负荷测试, 2009年11月经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核准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号机组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安装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脱硝装置。每台机组各设置1套双组三室四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同时在脱硫装置进出口各设置1套烟气连续监测装置;设置1座240米高双筒集束式烟囱。各类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工程采用直流冷却方式,循环冷却水直接排放至长江。工程对各类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本工程灰渣、脱硫石膏年产生量分别为23.86万吨、4.73万吨,全部综合利用。在工程投运前华能南京电厂已完成2台330兆瓦机组脱硫及低氮燃烧器改造工作。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1#锅炉排放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码头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最大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脱硫废水出口总砷、总汞和总镉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限值要求。
工业废水复用水池pH值范围和化学需氧量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pH值范围和悬浮物、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总磷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雨水集水池pH值范围和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温排水混匀区温升在5.5℃-6.2℃,达到了环评中提出的设计要求(设计水温上升值为9℃)。
二期工程1#机组废气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分别为422.95吨/年、578.6吨/年。
马鞍山第三发电厂一期(2×600兆瓦)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为2×600兆瓦超临界凝汽式燃煤机组,辅助工程包括燃煤运输、贮存及输送系统等。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包括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烟气脱硫装置,240米高烟囱,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干除灰系统,除渣系统等。
建设单位: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厂址位于马鞍山市当涂县境内,北距马鞍山市22公里,距当涂县城8公里,东距马芜公路及宁芜铁路均为5公里。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为4134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1310.2万元,占总投资的9.99%。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7年6月开工建设,2009年7月获得安徽省环境保护厅试生产批准。脱硫系统与主机组同时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
环评编制单位:安徽省科技咨询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建成的环保设施包括:低氮燃烧器、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240米烟囱等废气处理设施,工业废水处理站、含油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等废水处理设施,消声器、隔声罩等噪声治理设施,灰库、渣仓等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1#、2#机组外排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240米高烟囱出口烟气黑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表1限值要求。
2、废水
电厂雨水排口外排废水中总磷、SS、COD、BOD、氨氮、石油类各项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中一类污染物总汞、总镉、总砷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限值要求;温排水口外排水温符合环评设计要求。
3、 噪声
厂界昼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51.5~62.6分贝,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夜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47.1~63.0分贝,除Z2、Z6测点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外,其他测点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中Z2测点超标范围在1.5~1.9分贝,Z6测点超标范围在7.6~8.0分贝。
东、南厂界外声环境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分别为:51.8~52.7分贝和46.5~49.5分贝,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 污染物排放总量
按照本次监测结果和环评中提出的年运行5500小时对一期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统计,一期工程废气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烟尘:658.4 吨/年、二氧化硫:492.3吨/年、氮氧化物:5501.7吨/年,其中烟尘、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分别满足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局环控函[2007]246号文和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马环函[2004]63号文提出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南京热电厂“上大压小”(2×600兆瓦)燃煤供热发电工程1#机组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新建1台600兆瓦发电机组,配套1×1980吨/小时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煤粉锅炉,同时建设一座拥有2个5000吨级泊位的专用煤码头,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系统及给排水、工业废水处理等公用及辅助设施。
建设单位: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南京大厂凤凰南路158号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25.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9亿元,占工程总投资比例19%。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8年2月开工建设,于2009年12月22日建成投运。
环评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江苏省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环(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电建一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各类废水经相应的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产生的烟气经过脱硝,静电除尘、脱硫处理后经240米高的烟囱排放到大气中。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渣和脱硫装置产生的废石膏,灰、渣主要用作水泥掺合料、筑路、制砖等,石膏主要用作水泥缓凝剂、制造石膏板等。灰、渣年产生量分别约为30.27万吨和4.32万吨,石膏的年产量约4.17万吨,现销售给江苏紫竹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1#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和240米高烟囱出口烟气黑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煤码头周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厂区雨水排口中水质pH值及COD、SS日均排放浓度最大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中As、Hg、Cd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限值要求。
温排水混匀区温升在7.30-7.35℃,达到了环评中提出的设计要求(设计水温上升值为9℃),余氯排放浓度0.10-0.16 毫克/升,达到环评中提出的温排水中含有0.1~0.2毫克/升浓度的余氯为准的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由于公司2#机组正在建设,厂界噪声未监测。
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1#机组烟尘排放量为386.82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10.48吨/年。
上海华电望亭发电厂改建工程(3#机组)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新建1台600兆瓦发电机组,配套1×2024吨/时锅炉。同时配套建设脱硝装置、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脱硫装置、GGH及相应的公辅设施。
建设单位:上海华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望亭发电厂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25.3元,其中环保投资3.4亿元,占工程总投资比例13.4%。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7年8月开工建设,3#机组于2009年6月27日建成投运。
环评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华东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产生的各类废水经相应的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烟尘经脱硝装置、双室四电场除尘器、脱硫装置处理后由180米烟囱排放。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渣和脱硫装置产生的废石膏。灰产生量24万吨/年、渣产生量2.9万吨/年,灰、渣全部外售用于水泥生产原料;石膏产生量4.79万吨/年,全部外售用于建筑材料。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3#机组锅炉排放烟气中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0级,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
2.废水及地下水
工业废水处理装置出口(公用水池)pH值范围和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脱硫废水处理装置出口pH值范围和悬浮物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总砷、总汞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限值要求。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出口(回用水池)pH值范围和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动植物油和BOD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上述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只有少部分清下水排入京杭运河。
雨排口pH值范围和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总磷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灰场三个地下井中地下水pH值范围和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六价铬、砷、铅、汞、镉、挥发酚、溶解性总固体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表1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3.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烟尘排放量为253.66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05.8吨/年。
中国铝业公司河南分公司氧化铝厂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工程
(原中国长城铝业公司氧化铝厂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属于技术改造工程,是在原有的场地上建设。其主要包括:压煮车间、溶出过滤车间、溶出脱硅车间、分解车间、蒸发车间、焙烧车间、配套工程、锅炉房等各车间分厂的技术升级改造。
建设单位:中国铝业公司河南分公司
建设地点:郑州市上街区
工程投资:总投资为5.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28亿元,占总投资的21.9%。
工程建设情况: 2002年10月开工建设,2010年3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长城铝业公司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河北泊头除尘设备制造安装工程公司、北京康瑞健生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新建1台日产量1350吨的氢氧化铝气态悬浮焙烧炉,即2#焙烧炉,以取代现运行的1#至3#回转窑。焙烧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是氧化铝粉尘和二氧化硫。除尘系统配备1台85平方米卧式三电场电除尘器。净化后烟气由一座60米高烟囱排放。该工程拟新建220吨/小时锅炉由于受到场地等条件的限制未建设。该公司将该项目列入2010年的产业结构调整计划。要求拆除的3#、4#、5#锅炉于2010年3月关停。原1#、2#锅炉于2004年拆除到位。对2#和3#熟料窑烟气净化系统改造成板卧式电除尘器取代棒纬式电除尘器,净化后烟气由一座90米高烟囱排放。6#、7#锅炉烟气水膜除尘净化系统改造为高压静电除尘系统+石灰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处理后的烟气经120米高烟囱排放。氧化铝厂原有部分工艺粉尘有浓度超标现象,如碱粉仓、熟料中碎、皮带输送等工段,技改工程针对部分工艺粉尘浓度超标工段均进行了治理,各工段配置有袋式除尘设施。
该公司所有生产废水及厂区生活污水均进入工业污水处理站。该公司对工业污水处理站絮凝沉淀系统进行完善和改造,提高沉淀效率,平流沉淀池进行了扩容改造。废水经工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
技改工程前后噪声源变化很小,氧化铝厂原料、料浆制备、熟料烧成、蒸发、烧结法溶出车间和热力厂噪声源有增减变化。空压站设备虽然基本不变,但由于种分槽车间改机械搅拌,实际上空压机运转率会有较大降低。
该工程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赤泥、除尘灰渣和脱硫石膏,赤泥年产生量为217.4万吨,灰渣年产生量为15.4万吨,脱硫石膏年产生量为1.58万吨,除尘灰渣及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生产建材和水泥。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有组织排放
6#、7#锅炉脱硫塔出口外排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2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6#、7#锅炉共用120米高烟囱,烟囱出口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标准要求。
2#悬浮焙烧炉静电除尘系统出口外排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9毫克/立方米。
2#焙烧炉60米高烟囱出口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熟料窑烟气静电除尘系统出口外排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33毫克/立方米。
2#熟料窑90米高烟囱出口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上煤皮带废气经袋式除尘系统净化后外排废气中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熟料中碎废气经袋式除尘系统净化后外排废气中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煤粉制备废气经袋式除尘系统净化后外排废气中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碱粉仓废气经袋式除尘系统净化后外排废气中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配料系统废气经袋式除尘系统净化后外排废气中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原料输送皮带(东)废气经袋式除尘系统净化后外排废气中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原料输送皮带(西)废气经袋式除尘系统净化后外排废气中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石灰石出灰系统废气经袋式除尘系统净化后外排废气中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石灰石破碎系统废气经袋式除尘系统净化后外排废气中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无组织排放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东厂界1#、2#厂界噪声监测点位昼、夜间噪声测定值均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东厂界紧邻上街区城市主干道,过往车辆过多,受交通噪声影响。东厂界附近无噪声敏感点。
(4) 固体废物
该工程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赤泥、除尘灰渣和脱硫石膏,赤泥年产生量为217.4万吨,灰渣年产生量为15.4万吨,脱硫石膏年产生量为1.58万吨,除尘灰渣及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生产建材和水泥。
(5) 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及环评报告中的数据计算得出,该工程烟尘排放总量为377.1吨/年,粉尘排放总量为907.4吨/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386.1吨/年,全厂烟尘排放总量为377.1吨/年,粉尘排放总量为2153.9吨/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746.1吨/年,COD排放总量为0,石油类排放总量为0,均符合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对该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上海天原集团华胜化工有限公司烧碱及聚氯乙烯调整项目
(烧碱装置、二氯乙烷装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36万吨/年烧碱装置、36万吨/年二氯乙烷装置,配套建设公用辅助设施。
建设单位: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天原华胜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园区
工程投资:总投资额为18.7亿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额为5257万元,占总投资的2.80%。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1年3月开工建设,2006年4月建成,2006年6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上海工程化学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上海华谊集团建筑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烧碱盐酸合成炉产生的含氯化氢气体经石墨冷却器冷却至常温,经盐酸降膜吸收,剩余尾气达标高空排放;烧碱装置在开、停车阶段,或电解等装置出现事故时,含氯废气进入废氯吸收塔与15%左右的碱液逆流传质接触吸收,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二氯乙烷装置产生的汽提塔尾气、冷却器尾气和精制废气送至焚烧单元焚烧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无机废水、有机废水和生活污水。无机废水和有机废水排入厂内调节池收集后进入中法水务处理后排入杭州湾;生活污水接入工业区生活污水管网至中法水务处理后排入杭州湾。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盐泥、废硫酸、废活性碳、废催化剂、精馏残液和生活垃圾。其中盐泥、废硫酸可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和精馏残液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专业公司进行处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废物回收站负责处理。对噪声源采取相应的隔振、隔声、消声措施。建设单位依据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设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环保专职人员,专门负责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设立事故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有机废水调节池排口 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铜、石油类、氯化物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中法水务纳管标准的要求。TOC最大日均浓度为 273毫克/升,二氯乙烷为30.03毫克/升。
无机废水调节池1#、2#排口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TOC 、铜、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中法水务纳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表4二级标准。总盐度8.92毫克/升,符合环审[2009]45号文考核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烧碱装置合成工段氯化氢吸收尾气1#、2#排气筒氯气、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非正常工况废氯吸收塔尾气排气筒氯化氢、氯气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3个排气筒等效合并后,氯化氢、氯气的最大等效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下风向边界上各监测点氯化氢、氯气、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2#、3#、4#测点均昼、夜间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1#测点昼间监测值达标;夜间监测值超标,最大超标6.2分贝。
新疆罗布泊钾肥基地年产120万吨钾肥项目(钾肥生产部分)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项目由采卤、输卤、盐田及老卤排放、钾肥加工厂、公用工程、钾肥贮运基地等六大部分组成。
建设单位: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变为48.3亿元,环保投资1.5亿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3.12%。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6年4月25日开工建设,于2008年12月竣工,2009年3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化工部长沙设计研究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浙江天洁集团,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外排废气主要为加工厂工艺废气和热电厂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加工厂硫酸钾干燥机尾气采用喷淋、洗涤的湿式除尘法,处理后的干燥尾气分别经4座17.5米烟囱高空排放;硫酸钾产品转运及各上下料过程各起尘点废气分别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共安装了25台布袋除尘器;热电厂锅炉烟气采用两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后尾气经120米烟囱高空排放,同时安装了烟道气在线监测系统。热电厂配套的煤场设置喷淋洒水降尘管线,减少扬尘,目前正在建设挡风抑尘网;灰渣场采用卤水喷淋使灰场表面固化,底部采用土工膜防渗。生活垃圾填埋场采用底层粘土防渗的措施,对运入填埋的垃圾进行及时掩埋处置,并覆土压实,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加工厂产生的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热电厂建设了酸碱中和池,煤水沉淀池及隔油池,各类废水经处理后一部分返回加工厂用于工艺生产,其余部分用于输煤栈桥冲洗及煤场降尘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进入尾盐池。对主要噪声源采取了消声降噪措施。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锅炉灰渣、生活垃圾及尾盐,其中热风炉、锅炉产生的灰渣量约为3.3万吨/年,运至灰渣场储存;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70吨/年,在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加工厂排放尾盐约280万吨/年,在尾盐池进行储存。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加工厂1#-4#硫酸钾干燥尾气洗涤塔出口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三级标准。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低于检出限,达到《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三级标准。
加工厂储运系统各产尘点布袋收尘器出口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三级标准。
热电厂1#-3#锅炉除尘器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加工厂、热电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测定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日均浓度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加工厂、热电厂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夜间监测值均有超标,最大超标3 dB(A)。项目厂界周围均为空地,无居住人群等噪声敏感点。
根据实际监测结果计算,该项目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887吨/年,COD排放总量为1.9吨/年,均满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十一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1200吨/年, CODCr≤808吨/年)。
新疆罗布泊钾肥基地年产120万吨钾肥项目(采、输卤部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罗布泊钾肥基地年产120万吨钾肥
建设内容:生产硫酸钾120万吨/年,建设内容包括采卤工程、输卤工程、盐田和老卤排放工程、输水工程/公用工程和钾肥贮存基地。
建设单位: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建设规模:生产硫酸钾120万吨/年;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为483096万元,环保投资1507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3.12%。
工程建设情况:2006年4月开工建设,2008年12月竣工,2009年3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验收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二、验收调查和监测结果
(1)生态环境影响
生态验收调查范围包括采卤区、输卤区、加工厂和外部输水工程,罗布泊钾盐矿区和生产加工区不在自然保护区内,项目运营对罗布泊野双峰驼自然保护区基本无影响。
罗北区北部边缘有盐泉存在,是主要野双峰驼活动区。由于野双峰驼活动范围较大,项目涉及区占活动区的很小部分,在项目运营期对野生动物(主要是野双峰驼)产生的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已在矿区周围共设置了121口观测井,并在罗北区北部边缘设置了47口观测井,长期观测地下水位的变化。
项目区除建设用地增加约22.567平方公里、水域面积增加185平方公里外,周边土地利用类型未发生较大变化。本项目湖区的占地和挖填方对湖区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湖区和加工厂土地利用类型以盐碱地为主,占整个统计面积的67.83%,其次是裸岩和戈壁。输水管线沿线土地利用仍以戈壁为主,其次是盐碱地沿线植被稀少且分布单一,有植被分布的面积占管线沿线300米范围的1.29%,且都为荒漠草原。与项目建设前相比,项目区植被类型及其分布格局没有发生明显影响。
从米兰河水源地至罗中的供水管线约有67.362公里穿越保护区的实验区,其中在穿越部分累计有1公里的堤坝(桩号K82~K84),堤坝高度0.5米~1.5米。在穿越保护区的最后1公里不属于野生动物活动的主要区域,堤坝对野骆驼通行产生的阻隔作用较小,但对一些小型动物会产生一定影响。管线在敷设的过程中采取了放缓边坡等措施,以尽量降低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另建设单位已按照要求补办了进入自然保护区手续,并已向自然保护区缴纳生态补偿金。
工程施工结束后,对管道堤坝及临时占地均进行了平整、自然恢复。
建设单位已对工业场地采取硬化防护,对工业场地地面设置了完善的排水系统,内部输卤渠采用敷设双面涂塑帆布防渗,输卤渠工程、盐田工程、输水管线工程均对边坡进行了防护,对贮运基地场地绿化,绿化占占地面积20%。
(2)环境空气影响
1号输卤泵站、罗中基地生活区、120万吨盐田二氧化硫小时浓度、二氧化氮小时浓度、一氧化碳小时浓度、二氧化硫日均浓度、二氧化氮日均浓度、一氧化碳日均浓度、PM10日均浓度、总悬浮颗粒物日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中的三级标准。
(3)固废环境影响
盐田产生的氯化钠和泻利盐分别积存在氯化钠盐池和泻利盐池中,工厂产生的尾盐堆存在尾盐池中,以备将来综合利用。
云南三环中化化肥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磷铵项目一期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30万吨/年磷酸装置1套、80万吨/年硫磺制酸装置1套、60万吨/年磷铵装置1套及磷矿浆浓密系统、磷石膏输送以及回水管线。配套辅助设施包括给排水、供热、供电、贮运设施、脱盐水站、空压站、液氨罐区等。
建设单位:云南三环中化化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云龙村委会
项目投资:工程总投资18.66亿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为1.236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6.62%。
工程建设情况: 2006年2月开工建设,2007年10月建成并开始进行装置调试。
环评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①硫磺制酸装置工程: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②磷酸装置工程:五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磷酸浓缩装置工程:南化集团设计院;③磷铵装置工程:云南省化工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废气包括硫磺制酸尾气、磷酸洗涤尾气、磷铵洗涤尾气。硫磺制酸采取3+1两转两吸工艺及烛式除雾器处理,尾气由130米烟囱排放。磷酸尾气采取文丘里洗涤和二个旋风喷淋洗涤塔洗涤,尾气由45米高烟囱排放。磷铵尾气采取洗涤塔洗涤,除雾后由80米烟囱排放。
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硫酸装置、磷酸装置生产废水封闭循环无外排。事故污水收集后进入事故池,在污水处理站采用石灰乳对事故污水进行中和沉淀处理后达标回用到磷酸循环水等作为补充水,污泥送再浆槽与磷石膏一起送到柳树箐渣场堆存。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磷石膏、硫磺渣和废触媒。磷石膏采用湿法输渣,送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环分公司柳树箐渣场堆存。硫磺渣出售给有资质的单位作硫铁矿制酸原料。废触媒由资质齐全的废物回收厂家回收后再利用。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有组织污染源监测结果:
(1)硫酸装置废气排放中,二氧化硫、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磷酸装置废气排放中,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3)磷铵装置废气排放中,粉尘、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的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6)表2标准。
2、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中,二氧化硫、硫酸雾、粉尘、氟化物最大监控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最大监控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6)表1标准。
3个监测点沙锅村、达子小村和下平哨村氟化物的监测结果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表1二级标准。
3、废水有组织排放及纳污河道水质监测结果:
公司废水总排放口pH值、化学需氧量、BOD、悬浮物、动植物油、氨氮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总磷的排放浓度、氟化物的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排放量均达到《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95)表3Ⅲ时段、大型二级标准。
螳螂川水环境监测断面排入口上游对照断面和下游监控断面化学需氧量、总磷最大日均值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上下游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和氟化物浓度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
4、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连续两个昼夜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氧化硫 302.4吨/年,硫酸雾7.68吨/年,粉尘199.32吨/年,氟化物7.63吨/年,氨71.28吨/年;化学需氧量13.51吨/年,氨氮0.19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