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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区域五省份将开展燃气运行安全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着力提高燃机可靠运行水平 电监会部署燃气发电机组运行安全专项监管 家居采暖为切实加强燃气发电机组安全监督管理,提高燃气发电

    着力提高燃机可靠运行水平

    电监会部署燃气发电机组运行安全专项监管

    家居采暖 为切实加强燃气发电机组安全监督管理,提高燃气发电机组可靠运行水平,防范燃气发电机组设备损坏事故,国家电监会日前印发《燃气发电机组运行安全专项监管工作方案》,对此项专项监管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2013年,电监会将对华北、华东、华中、南方电监局和山东、浙江、江苏、福建、河南电监办所辖区域燃气发电企业开展燃气发电机组运行安全专项监管。

    此项专项监管将以遏制燃气发电机组事故多发为重点,以提高设备本质安全为抓手,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切入点,着重解决压气机故障多发问题、着重解决燃烧器和热通道故障频发问题、着重解决燃气发电机存在的薄弱环节、着重解决燃气系统泄漏爆炸问题,防止检修维护不及时、运行控制不力、异常情况处理不当或非正常运行方式等引发设备损坏,杜绝重特大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确保燃气发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据悉,根据燃气发电机组设备和系统构成,燃气发电机组运行安全专项监管将重点围绕核查资料台账、巡查安全状况、检查运行状态、督查防范措施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此项专项监管将分三个阶段推进,2~3月为部署启动阶段、4~10月为组织实施阶段、10~12月为总结提高阶段。在各单位工作基础上,电监会将编制发布《燃气电厂运行安全专项监管报告》,开展燃气发电机组可靠性分析,编制燃气发电机组可靠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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